逃税和漏税,可被控洗黑钱!


越来越多人,在物质私欲贪念的驱使下,运用知识,不惜知法犯法,不报税、少报税、进行借人头逃税。这种种行为在《2001年反洗黑钱、反恐布活动融资与非法活动盈收法令》 (Anti-Money Laundering, Anti-Terrorism Financing and Proceeds of Unlawful Activities Act 2001)下,被纳为洗黑钱。


一旦罪名成立,轻则罚款、重则坐牢、大马税收局 (LHDN) 更有权力冻结、没收和充公涉案者的财产。


在科技一日千里的今天,纳税人要是还认为逃税能够靠着侥幸的运气,不会被发现,简直是自欺欺人。因为,在税收局积极和频密的查税行动,再加上电脑科技的协助,税收局要查出纳税人漏报税、逃税和不报税的犯罪已是轻而易举。正所谓: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”,违法的纳税人是否会被取缔只是时间上的问题。因此,纳税人千万别为了“眼前的利益”,而做出少报税、逃税甚至不报税这种饮鸠止渴的行为,以免因小失大,得不偿失。凡是使用违法的方法来避免或减低税务,归属于逃税。


其实,很多人并不知逃税的钱在《2001年反洗黑钱、反恐布活动融资与非法活动盈收法令》下被定义为“黑钱”。所以,使用逃税的钱也等于洗黑钱。


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下,逃税者将被罚款介于马币1千至2万之间,或者监禁不超过3年,或两者兼施,另加所逃的税务之三倍为额外罚款。而洗黑钱属于刑事罪,是指将非法活动中所获取的收益,以各种手段掩饰,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,使其收益合法化的活动,即俗称的“将黑钱漂白”。


《2001年反洗黑钱、反恐布活动融资与非法活动盈收法令》的成立,就是为了打击一切非法金融生意。 这包括了如彩票、嫖赌毒、贩卖人口、黑社会犯罪、走私军火枪械等等。 政府为了更有效的遏制逃税,已修改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,将没有呈报收入/递交税务表格、漏税和蓄意逃税视为相等于洗黑钱。 一旦被定罪,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5年和罚款不少过相等于非法活动盈收或犯法工具的数额的5倍或马币500万,视何者为高,或两者兼施。


税收局不只有权力冻结纳税人的资产包括银行户头,也有权冻结与纳税人有关的公司、亲人、员工、代理和相关人士等等的资产。


对于初犯的逃税者,而且所牵涉之数额不大 (一般不超过马币100万),税收局一般上会在所得税法下起诉有关人士。倘若是集团式、有计划、并且设立种种架构来逃税,税收局就可能运用反洗黑钱、反恐布活动融资与非法活动盈收法令的条例来起诉逃税者。


阅读: 

1. 税务审查 (Tax Audit)
2. 出国前,先检查有没有欠税 !
3. 如果被大马税收局盯上,该怎么办呢 ?
4. Boost App - The Malaysian Leading eWall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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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浪子


参考文献


钟贵发. 锺子税术:逃税可被控洗黑钱钟贵发博士. http://www.enanyang.my, 13/09/2012.


蔡兆源. 自愿申报税务计划 - 小宽赦、大契机. http://www.sinchew.com.my/node/1809655, 04/11/2018.
逃税和漏税,可被控洗黑钱! 逃税和漏税,可被控洗黑钱! Reviewed by 浪子 on December 24, 2018 Rating: 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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